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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签署全新航权协议 新增6个通航点

[日期:2007-01-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记者曹阳)民航总局昨天透露,在本月14日至16日的中韩双边民航谈判中,双方就进一步发展两国民航关系、扩大两国航空运输安排等事宜达成了协议。民航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荣华与韩国建设交通部航空政策局局长洪淳晚分别代表各自航空当局签署了关于扩大两国航空运输安排的谅解备忘录。

新签署的协议大幅度扩大了中韩两国间的航空运输市场。新协议首次允许双方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自行确定山东济南、青岛、烟台和威海等地与韩国间各条航线的班次和运力,允许中方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增加到韩国济州岛的航班。

根据新协议,延吉、深圳、合肥、郑州、长沙、威海六地增列为中韩间通航地点,各方每周增加了197个客班和12个货班运力,使各方总客运班次达到每周401班,货运班次达到每周36班。新协议还在代号共享、组合飞行、湿租经营、第五业务权等方面为两国的航空公司经营协议航班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

大韩航空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智昌薰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韩航空计划在国内进行直接投资,组建一家物流合资公司,作为大韩航空在中国境内的一个枢纽。但这一内容在本轮双边民航谈判中并未公布。

据了解,中韩两国互为重要的航空运输市场。2005年,中韩两国10家航空公司在42条航线上承运的旅客量达635万人次,货运量近30万吨。中国已成为韩国的第二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韩国是我第二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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