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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会计准则民间定

[日期:2007-01-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韩国:会计准则民间定———访韩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长 郑基英

  中国与韩国同属亚洲国家,在会计改革方面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国情。日前,韩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长、韩国启明大学校经营大学教授郑基英来中国参加学术交流,本报记者就韩国会计准则建设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问:在韩国,什么机构负责制定会计准则?有哪些突出的特点?

  答:韩国法律规定,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属于国家金融监督委员会,它是一个政府机构,具体工作由具有公共性质的民间机构———金融监督院来做。后来,金融监督院又将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委托给了另一个民间机构———会计研究院负责。

  所以,韩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完全是由民间机构来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参加制定准则的企业界、学术界人士都可以很大胆的、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愿,都能够敞开心扉,能够更多地反映出实际业务的需要,也能够更确切、更有深度地反映会计的要求,这就是民间机构负责制定准则的优势所在。

  由于韩国会计研究院的薪酬待遇都相当高,而且有着良好的内部运作,因此韩国最顶级的会计学者、专家都被吸引到这里来了。而开始建院时由于待遇低,学术界和企业界并不认可,就没人愿意干,跟现在争先恐后的态势完全不同。

  问:韩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是否有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之分?

  答:是的,韩国先制定了一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后来才开始制定统一的会计概念框架。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会计的概念框架相当于法律体系中的宪法,先有了宪法才能根据其制定其它的法规,这样是比较规范的。但实际上随着经济发展,很多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无准则可依,出现了空白点,往往不得不先制定某些具体准则以解燃眉之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矛盾,这时就会需要一个统一的、框架性的东西作指导,从而出现了上述情况。

  韩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先后制定过两次,且都是由我主持起草的。其一是1999年,韩国金融监督院会计制度审议委员会制定过一次;其二是2003年,韩国会计研究院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制定过一次。

  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考虑多方面因素,既要适应会计理论的发展,又要适应企业的实际会计业务。

  韩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由以下7部分组成:绪论、财务报告的目的、会计信息的质量特性、一般目的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财务报表基本要素的确认、财务报表基本要素的计量。

  问:请您介绍韩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由来与现状。

  答:1959年,韩国发布第一项会计准则,1999年,韩国对原有的会计准则进行了大量修改以后,制定了一个基本的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韩国当时有13个特殊行业的具体会计准则,另外还有95个“解释书”,所谓“解释书”就是对会计准则作具体解释说明的文件。

  此后,韩国又制定公布了18项新的会计准则,目前还有7项会计准则已经制定完成,正在等待公布,今明两年将再制定11项。最终,韩国的会计准则数量将达到36个。届时,13个分行业的会计准则将废止。目前,1999年制定的会计准则仍然有效。但随着合并与精简,95个“解释书”将逐渐减少到60多个。

  可以说,韩国的会计法规体系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开始,韩国学术界多受日本的影响,属于大陆式的成文法系;后来,随着到欧美等国留学人员的增加,逐渐转化为欧美式的法律体系。

  问:韩国会计准则的具体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研究员先写出初稿,通过16个机构听取意见,修订之后将修订案再发给16个机构,第二次听取意见。如果意见分歧比较大,则通过公开讨论决定。没有更多意见就将准则提交给金融研究院。有不同意见就重新修订,没有意见则审查通过并开始执行。

  问:中国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一直注重处理好独特国情与国际惯例的关系,韩国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答: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很多行业也都有着不一样的特点。比如美国的百货业都是商家自己投资,自己经营并承担风险;而韩国的就不同了,通常是投资方将店面分成小块租给若干个小业主,经营风险完全由小业主承担,商家的风险很小。这样的经营方式造成了会计核算方式的独特,反映出来的问题自然会有很多差异。这种客观差别的存在,使得每个国家在完善自身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并处理好独特国情与国际惯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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