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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数表示法

[日期:2007-01-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概数表示法

1)由两个以上数词复合构成,表示概数。如:

汉字数词:일이(一二) 이삼(二三)

이삼십(二三十) 삼사백(三四百)

固有数词:한둘(一二个) 두셋(二三个)

서넛(三四个)두서넛(二三四个)넛 너덧(四五个) 서너너덧 서너너덧(三四个) 너더대너더댓(四五个) 대대여섯(五六个) 예예닐곱(六七个) 예닐곱(七八个)

* 一些固有数词复合时发生音变。如“한둘”。

* 复合起来表示概数的一些固有数词与量词、名词结合时,复合的后一数词仍要音变,规律与“4.8”中叙述的相同,如“한두집”。

1)数词后加“여(余)”。

2)数词:십여(十余) 십여(二十余)汉字数词前加“수(数)”(加在“十、百、千、万”前),表示概数。如“수십”、“수백”、“수천”、“수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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